第十八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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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师脸上射精,自己却什么都不做?以前的我不是很关心陈老师,处处为老师着想的吗?刚刚还为了看老师有别于平常的媚态,不让老师好好吃饭,一看到老师嘴里有东西就大力干她,让她把饭粒喷的到处都是。 “小平,你变了。”老师脚踝间的内裤、裤袜都已经沾满了我的精液,老师索性不穿回去了,把内裤和裤袜脱下,放下撩起的窄裙,勉强遮住下体,有点无奈地道。 仔细瞧的话,还有精液不断从老师胯下滴出窄裙的下缘呢。 天啊,都是我的错,等等老师没穿内裤帮研所的学长姐课辅,一不小心,沾满精液的阴部一定会被看光光的啦。 注释:台语:老师拿电动假阳jù在插屄。 上一节课提及娼妓阻却通奸罪的违法性,是个人的意见。绝对不会有妓女在xìng交易前去问每个客人结婚没,既然不知道对方已婚,所以是在主观构成要件上根本的不成罪,而不是在违法性上阻却。另外,刑法的“奸”字局限在性器接合的行为,所以即使对方有意通奸,但不是插入的行为也不会构成通奸罪,所以常在报章杂志看到双已经上宾馆了,却不成立通奸罪,往往在于有没有男方性器插入女方性器的行为。而且刑法的谦益性也不会有罪推定的认为上宾观的男女一定要相奸,也可以是仅止于口交或肛交,这些都不会成立通奸罪。至于如果是知道对方已婚,还进行性器接合的奸淫行为呢?你能期待一个妓女听到对方结婚后就主动中断交易的过程吗?这根本荒谬而且无期待可能性,所以废除通奸罪是现在主流的意见。没听过国家成立公娼,还要训练公娼问客人已婚未婚的SOP,所以我认为在这里是超法规地阻却违法,也可以解释成业务上正当行为,所以阻却通奸罪成立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