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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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声的粉,不过都是公司雇来的水军。 小姑娘差不多在节目刚播出时,就开始关注他,态度十分狂热,反而是他大红大紫以后,才慢慢地正常起来。 陆行云开始回想当年的他,不禁好奇,哪里值得喜欢? 他完全想不到。 但陆行云觉得,小姑娘应该是真喜欢他。 从一开始,到现在,喜欢了整整十年。 他失意时,会思考,还有人喜欢我。 比如她。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,小姑娘不仅仅是他的本命,也是他的精神支柱,至少是之一。 但这一切,在昨晚,被那条微博和回复打败了。 —— 想到这里,陆行云的肠胃突然搅动,疼得他快站不稳,单手撑住料理台,太阳穴也突突地跳起来,似乎要刺穿皮肤。 砂锅已经白烟滚滚,不停发出响声。 陆行云没管它,拧着眉头,扛着疼,继续思考。 那条微博和回复没半点问题,他很清楚。 喜欢是一件很虚无缥缈的事。 从一而终这个词只存在完美的童话中。 而生活,只是一颗毒苹果,外表鲜艳,内里肮脏。 十年,已经足够漫长,足够让人对一个人或一件事生厌。 再说,喜欢能分成很多份,再分给很多人。 尤其是像他们这些艺人,粉丝来来又去去。今天可以喜欢你,明天也能喜欢你的对家。 这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。 他明明最清楚,却从没设想在小姑娘身上。 或者说,小姑娘对他的喜欢原始,又漫长,让他忽略了这件事的存在。 现在,它